针对这些问题,2021年以来,五部门组织行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,调研了国内主要新能源汽车企业、行业组织和检测检验机构,对17家主要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安全体系检查,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《意见》。另外,围绕《意见》的组织实施,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,加强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,同时鼓励行业组织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。
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许张超 孙晶
图/工信部
4月8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指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构建系统、科学、规范的安全体系,全面增强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。
目前,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,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,产业生态体系、配套环境等也在逐步完善。
与此同时,随着保有量的快速增长、老旧车辆不断增多,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,部分企业质量保障体系仍有待健全完善;而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等新问题的出现,也让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产生新的担忧。
针对这些问题,2021年以来,五部门组织行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,调研了国内主要新能源汽车企业、行业组织和检测检验机构,对17家主要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安全体系检查,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《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从安全管理机制、产品质量、运行监测、售后服务、事故响应处置、网络安全、组织实施七个方面制定22条措施,以及1个附件。
《意见》要求,一是从组织保障、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;二是从产品设计、供应商管理、生产质量管控、动力电池安全方面保障产品质量安全;三是从运行监测、数据挖掘、隐患排查方面提高监测平台效能;四是从服务网点建设、维保服务、消费者使用方面优化售后服务能力;五是从应急响应、事故调查、问题分析、召回方面加强事故响应处置;六是从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、个人信息防护方面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。
值得注意的是,针对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等新问题,《意见》提出企业要依法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、车联网卡实名登记、汽车产品安全漏洞管理等要求,切实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,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保障数据安全。
另外,围绕《意见》的组织实施,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,加强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,同时鼓励行业组织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。
《意见》附件则从性能、功能以及运行管理方面提出企业监测平台建设指南,以提高企业监测平台效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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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题图 | 视觉中国
责编 | 杨楚滢